抑郁症的诊断

根据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2001年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诊断与分类标准第三版(CCMD3),当一个人在一定环境因素影响或无任何原因地出现以下症状,持续2周以上不能自行缓解,影响到个人的社会功能如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,就应当考虑是否患了抑郁症。抑郁症的常见症状如下:

1.兴趣丧失、无愉快感;

2.精力减退或疲乏感; 

3.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; 

4.自我评价过低、自责,或有内疚感;

5.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;

6.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、自伤行为; 

7.睡眠障碍,如失眠、早醒,或睡眠过多;

8.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;

9.性欲减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