抑郁症
抑郁症的诊断
根据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2001年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诊断与分类标准第三版(CCMD3),当一个人在一定环境因素影响或无任何原因地出现以下症状,持续2周以上不能自行缓解,影响到个人的社会功能如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,就应当考虑是否患了抑郁症。抑郁症的常见症状如下:
1.兴趣丧失、无愉快感;
2.精力减退或疲乏感;
3.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;
4.自我评价过低、自责,或有内疚感;
5.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;
6.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、自伤行为;
7.睡眠障碍,如失眠、早醒,或睡眠过多;
8.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;
9.性欲减退。